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和其他六个与税收有关的组织向美国国税局(IRS)发送额外信函,概述需要机构设置与COVID相关的特殊刑罚减免
2020年11月18日,我们注意到美国国税局局长的报告,称在与AICPA全国联邦税收会议上发表讲话时,“不会发生更多与COVID相关的罚款减免”,以及AICPA首席税务官Ed的反应。卡尔指出,该决定颇有针对性。[1]
现在,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以及其他六个税收集团再次发出了一封新信件,要求减免,这一次致信给Rettig专员和财政部助理部长(税收政策)(及前临时专员)戴维·考特(David Kautter)。[2] 除了AICPA之前曾写信给Rettig局长在会议上回信外,以下小组也签署了该信:
艾伦集团
全国注册代理人协会(NAEA)
全国税务专业人员协会(NATP)
全国注册会计师从业者大会(NCCPAP)
全国税务专业人员协会(NSTP)和
Padgett商业服务。
TCJA UBIT规则发布的最终法规
美国国税局(IRS)已发布最终法规,涉及2017年《减税与就业法案》(TCJA)对无关的企业所得税(UBIT)进行的修订。[1] TCJA添加了IRC§512(a)(6),它提供:
(6)从事一项或多项不相关贸易或业务的组织的特殊规则
如果任何组织的贸易或业务超过1个,
(A)不相关的商业应课税收入,包括为确定任何净经营亏损扣除而应就每项此类贸易或业务分别计算,而无需考虑(b)(12)款,
(B)该组织的不相关业务应纳税所得额应是针对每个此类行业或企业如此计算出的不相关业务应纳税所得额的总和,减去(b)(12)款规定的特定扣除额;以及
(C)就(B)项而言,与任何此类贸易或业务无关的商业应税收入不得少于零。
美国国税局最初于2018年8月发布了处理这些问题的2018-67号通知,随后是2020年4月发布的拟议法规(REG-106864-18)。目前,这些法规正在最终修订,并作了一些修改。
关键条款可在新的法规中找到。 §1.512(a)-6,对Reg。进行了一些修改。 §§1.170A-9、1.509(a)-3、1.512(a)-1、1.512(b)-1和1.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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