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贷款人未根据州法律未采取必要的司法程序,因此卖空债务被视为无追索权债务
如果是 达菲诉专员,TC Memo 2020-108,[1] 税务法庭就州法律对有关债务是追索权还是无追索权产生了何种影响发表了看法。
卖空:追索权与无追索权债务
在这种情况下,问题是关键的,因为纳税人进行了住房的卖空,而该住房的未偿债务总额超过了该房产的公允市场价值。
请愿者于2011年3月以80万美元的价格出售了Gearhart的房产。摩根大通(JPMorgan Chase)同意接受收益中的750,841美元,以完全偿还该物业的抵押贷款。双方就请愿人出售Gearhart财产而规定的文件不包括摩根大通的任何司法文件,也没有提及强制执行请愿人对银行义务的司法程序。[2]
摩根大通(JPMorgan Chase)全额支付的750,841美元,比当时抵押贷款的未付本金少626,046美元。[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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