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税局基于国家裁决认可的普通法婚姻
联邦税法本身并不包含婚姻的定义,而是遵从州法律。 作为注册。 §301.7701-18(b)(1)提供:
(b)为联邦税收目的合法结婚的人。
(1)一般而言。
除本节(b)(2)款中关于根据外国司法管辖区订立的婚姻的规定外,如果州,领地或领土承认两人的婚姻,则应将其视为联邦税目的缔结婚姻的美国(不考虑住所)。
(2)外国婚姻。
如果根据美国至少一个州,领地或领土的法律将这一关系确认为婚姻,则根据外国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缔结为婚姻的两个人将被视为已婚,这是联邦税目的。 ,无论住所。
技术咨询备忘录201734007 回答有关国税局是否必须承认“普通法”婚姻的问题。
少数州承认普通法婚姻,这是两个没有获得结婚许可证且没有公认的结婚仪式的个人之间的法律认可的婚姻。
全国州议会会议在2014年8月发布的网络文章中发布了承认普通法婚姻的州列表。[1] 根据该列表,以下各州目前拥有普通法婚姻:
- 科罗拉多州
- 爱荷华州
- 堪萨斯州
- 蒙大拿
- 新罕布什尔
- 南卡罗来纳
- 德州
- 犹他州
此外,该网站还列出了先前承认普通法婚姻并继续承认该州旧婚姻有效的以下州:
- 宾夕法尼亚州
- 俄亥俄
- 印第安那州
- 佐治亚州
- 佛罗里达
在该案中,有人担心一项安排是否符合州法律规定的普通法婚姻,因此,请教了国家机构。 事实提供:
在日期为2的命令中,州财政和收入委员会得出结论,Dec妓和X已根据州法律缔结普通法婚姻,并且“根据所陈述的具体事实和情况,Dec妓和X为普通法配偶。 ”,则“后代”于日期1逝世。
正如该裁决所指出的,在这种情况下,该州的裁决对IRS具有约束力。
[1] http://www.ncsl.org/research/human-services/common-law-marriage.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