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税局发布修订后的有形资产资本化审计技术指南
美国国税局发布了修订后的202页《审核技术指南》, 有形财产资本化 这是为了概述代理商在检查适用于2014年1月1日或之后根据IRC§263(a)开始的纳税年度生效的法规时应采取的措施。
本指南中的章节为:
- 检查有形财产
- 合规注意事项
- 财产单位
- · 购置或生产财产所支付的金额
- · 最小安全港
- · 改进规则–改进
- · 改进规则–恢复
- · 改进规则–全新或不同用途
- · 安全港–特殊规则–其他规定
- · 材料和用品
- · 租赁物业
- · 处置概念和MACRS会计准则
- · 一般情况
- · MACRS处置规则
- · 一般资产帐户规则
- · 会计方法变更
- · 会计方法变更–折旧和处置
与往常一样,《审计指南》为该领域涉及的问题提供了入门指南,但它是从IRS的角度出发的。 同样,《指南》的发布也暗示了美国国税局可能已经准备好再次开始研究这个问题。
顾问应考虑审查《指南》,以确定如果面对这些问题的客户,客户可能会遇到哪些问题。 《指南》确实特别建议代理商采取步骤检查已提交的3115表格(如果有),并确定是否应该提交但未提交3115表格。 还建议代理商确认§481(a)调整的计算。